我院完成2023年上半年残情鉴定工作
时间:2023-07-12 14:23:54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从4月初起,我院着手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全省退役军人、人民警察残情鉴定工作。现为期两个月的鉴定工作已圆满完成。
军人残情等级鉴定是党和国家对残疾军人采取的具有生活保障性质的抚慰工作,是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伤残抚恤政策,切实维护和保障残疾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因政策调整,简化了退役换证流程,对伤情已经明确的不再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因此,今年的鉴定人数较往年明显减少,主要以初评或调残为主。虽然鉴定人数减少了,但却对我院鉴定流程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作出的结论必须依据充分。
为确保鉴定工作顺利开展和避免违规违纪事件发生,在今年鉴定工作开始前,我院特意召开了残情鉴定工作业务培训会议。会上,李佟副院长对鉴定流程、重点环节进行优化布置,强调了主要难点疑点问题的鉴定标准把握。纪委书记徐冬梅对残情鉴定工作专家库成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告诫大家要厘清是非“分界线”、 不碰法纪“高压线”、 守住执业“生命线”。院党委书记牛玉富强调,残情鉴定工作是省厅对我院的信任,要组织协调好每一批鉴定,工作人员要配合好,遵守纪律、廉洁自律,鉴定依据要充分,尺度要统一,规范做好这件事关广大退役军人、人民警察切身利益的工作。
在全院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上半年,我院共为符合条件的鉴定对象开展包括残疾等级评定、残疾等级调整及带病回乡残情鉴定等436人次,为行动不便的伤残人员安排专家上门鉴定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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