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荣院规范开展残情鉴定工作
时间:2014-01-10 10:00:43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2013年,江苏省荣军医院继续承担全省人民警察、公务员以及残疾军人的评调残工作。医院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对评定工作的领导,残情医学鉴定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及残情鉴定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强调工作职责,规范鉴定流程,严格鉴定纪律,坚持工作程序。针对鉴定业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讲座和技术培训,提高评定人员的水平,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一是加强与各地民政部门的联系。坚持主动服务,加强沟通协调,与各地相关部门建立了比较融洽的关系,确保了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严把材料受理关。由于各地报送来的评调残材料质量参差不齐,而又在时间方面要求比较紧急,为了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鉴定如期进行,坚持由专人审核残情鉴定材料,按照评调残材料目录的规范要求,逐一审阅,确保每份基础材料符合要求。三是合理创新安排各批次鉴定。考虑到残情鉴定工作具有时间集中、工作量大的特点,从残情部位、路途远近、交通是否方便、是否需要特殊检查等多方面考虑,用错时预约的方法,调整安排好每批来院鉴定人员。四是遵守规定坚持原则。无论是受理材料、接待体检,还是参加讨论、最终形成结论,鉴定组成员坚持按原则办事,用政策和规定说服对方,决不因自己的疏忽和随意给参评人员造成不公平,确保了残情鉴定工的有序开展。全年共完成全省公务员、人民警察及伤残军人443人次的残情鉴定,完成13个大市735例评(调)残资料的初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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