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医保门诊共济 健全医疗互助保障
时间:2023-07-12 09:06:54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提高门诊统筹待遇水平,根据《无锡市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对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进行调整,自今年起,来院就诊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就可以享受到“一揽子”门诊统筹待遇“红利”了。
方案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过去职工必须先用完个人医保账户资金后才能再进入门诊统筹保障,而今年起,在职和退休人员年度医保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分别达到500元和300元就可以进入统筹报销。在我院门诊就医的,支付比例分别调整为75%和85%。
除此之外,方案还提高了年度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过去一个年度内,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5000元和6000元,今年起,方案明确最高支付限额统一提高到12000元。我院门诊病人以老年人为主,很多患有慢性病或重大疾病,个人账户里的钱大多只是杯水车薪。过去门诊支付保障能力不足,平时不用,用时不够;或是共济能力不足,有人用不了,有人不够用的问题,在现在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后,都将更好地解决,切实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此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通过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增加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的统筹基金,同时拓展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实现家庭共济,即可以用个人医保卡里的钱给配偶、父母、子女付钱看病,切实提高了参保人员门诊待遇,减轻了群众特别是退休人员的门诊医药费用负担,真正实现了“互助共济”,共同抵御风险。我院也及时向门诊就诊患者进行政策宣传,提供就诊指引,受到了市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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