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招标采购 » 正文

严格执行政策 规范药品采购

时间:2010-08-04 10:14:15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自今年51日起,我院已开始执行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此次药品集中采购与以往实行的多次招标采购工作相比都不一样,它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建立了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平台与监管平台,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完成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配送企业招标工作。

此次省标政策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使用标内品种,除毒、麻、精神药品外,标外药品一律不得采购使用。二是必须从指定的配送企业购进药品。三是必须以中标价购入药品,以中标零售价销售药品。以上三个特点的存在,一方面大大限制了医疗机构的自由采购权,另一方面也确实以国家政策的形式最大程度的规范了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行为,让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

          (药械科)

 

上一篇:返回列表      下一篇:返回列表